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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户口进来后其持国外护照的子女在沪读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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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0:0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iduo2018 于 2018-7-6 10:08 编辑

子女回国后的教育问题一直是很多留学回国人员考虑的热点问题,海归热线接触到很多留学回国人员在回国工作后按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上海户口的政策户口进来了,但他们的子女是在国外出生,持有国外护照,为了孩子将来有更多的选择,暂时不愿意放弃国外的身份,这些具有外籍身份的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其实可以选择就读的学校相对较窄,如果想接受国内的公办及民办学校教育和在将来所面临的中考,高考问题,都有诸多的不便。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综合环境上海人社局在今年的2月23日发文《关于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对于广大海归来说这真是个特别好的优惠政策,有了更多的选择。


关于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7〕4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综合环境,经研究,对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参照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8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有效外国护照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可以申请办理《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并参照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持有效《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需在沪居留的,本市公安部门根据《证明》,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2.持有效《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市民待遇。如在国外连续生活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本市中考的,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持有效《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若在本市参加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或上一年度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市高考。
  3.持有效《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4.《证明》内容中所涉及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须为外籍子女。海外留学人员的港、澳、台籍子女,参照执行,享受待遇。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附件: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样张
  2.申请办理《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材料
  3.“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申请流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3日
  
    附件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存根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医保办:
  兹有从______留学回国人员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户口已落上海。其外籍子女______
  (英文名:______),性别 ______   ,国籍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 ,
  护照号码______ ,护照有效期______  。需享受______年期多次出入境签证/就学、高考/医保等相关待遇,请给予方便。(有效期5年)。
  签发人:                                         年    月    日
  (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骑缝章有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医保办:
  兹有从______  留学回国人员______    ,性别 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  ,
  受聘单位______,户口已落上海。其外籍子女 ______      

(英文名:______    ),性别 ______  ,国籍 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 ,
  护照号码 ______  ,护照有效期 ______  。需享受 ______ 年期多次出入境签证/就学、高考/医保等相关待遇,请给予方便。(有效期5年)。
  签发人:                                         年    月    日
  
    附件2
  申请办理《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材料
  1.单位公函、劳动(聘用)合同;
  2.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留学人员证明(教育部的学历认定或大使馆的留学人员证明);
  4.留学人员本人户籍证明;
  5.留学人员子女出生证明及翻译件;
  6.留学人员外籍子女持中国使领馆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香港、澳门地区子女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子女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台湾身份证(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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