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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济南法官:到口的肉飞了,胡作非为不怕阎王收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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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1: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槐荫区:查封款让被告取走,法院以无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执行

           --- 没“捂住”保全查封款,究竟是谁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本网讯:(记者 王本平 王金 马秋岩 报道)   “法院保全查封的涉案款让被告堂而皇之地取走了,煮熟的鸭子竟然飞了!”目前江苏沛县的刘林沛就遇到一件这样令他十分苦恼的事情,一桩简单的借贷纠纷案,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判决他胜诉后,尽管他在诉讼中保全查封了被告王德春的债务50余万,却一直迟迟得不到执行,反映情况时,才得知保全的查封款早已让被告领取走。法院面对刘林沛的不断投诉,不是采取积极解决的态度,而是为了“稳住”他,对外统一口径,称:“要逐级向上汇报,肯定有个过程! ”法院及执行法官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告刘林沛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在全面贯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当下,给社会的诚信与和谐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图:刘林沛向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反映冻结查封款让被告王德春取走的情况,控告执行法官崔磊不作为。

  记者获悉,刘林沛与王德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2月29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13)槐民初字第2727号民事调解书与(2013)槐民初字第2728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德春于2014年12月31日支付刘林沛款35万元。


  在调解之前,根据山东省高院的执行裁定,指令王德春与鲁中建设总公司的债务指定由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执行(见上图),刘林沛在诉讼中保全查封了王德春执行的债务54万元,槐荫区法院给该院执行局分别下达了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冻结(2013)槐执字第642号案中王德春对泰安市鲁中建设总公司执行款54万元,冻结期间停止向王德春支付,冻结期间自2013年11月28日起至书面通知可以支付之日止。因被执行人王德春耍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无奈之下,刘林沛于2015年1月31日向槐荫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图: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给该院执行局下达了(2013)槐民初第2727号与槐民初第2728号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

  “槐荫区法院执行员崔磊承办我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年多过去了,迟迟不给我答复。今年(2018年)8月份,在我的多次催问下,才知我保全的查封款54万元早在2015年3月份让被告(即被执行人)王德春领走。”刘林沛气愤地给记者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2013)槐执字第642号案件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槐荫区法院在没有截留划拨此查封款、没有通知执行人刘林沛的情况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又将该案移送回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


  图: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证明刘林沛在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冻结的查封款已经让老赖王德春领取走了。

  记者查询得知,被告王德春已于2015年3月22日在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将其与泰安市鲁中建设有限公司纠纷涉及的款项51.2万元领走。由于法官崔磊的不作为行为,造成的后果是,在槐荫区法院冻结查封的执行款让“老赖”王德春在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堂而皇之地领取走。

  记者在调查时,刘林沛给记者提供了与槐荫区法院办公室主任冯涛的一段电话对话录音,是2018年8月31日下午2点冯涛用电话0531-85030217打给刘林沛的。

  冯涛:你这个案子很明确,要逐级向上汇报,我们得听上面的!纪委处理人也三到六个月,总得有一个过程。

  刘林沛:这个案子很明确了,我冻结的财产,您法院放走是不对的,您槐荫法院得给我截留下,才是正常的,我的冻结财产完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冯涛:我知道很明确了。我只能反映,我也找过崔磊,我只能找他(执行局)局长。老哥,你让我直接处理崔磊,怎么处理,我又管不了他!

  刘林沛:我现在债权无法实现了,我受到损失了,我要上告!

  冯涛:这是你的权利,我们一直在积极给你做工作。因你是过来信访,王庭长(指王军)正好又管信访,让信访上给(执行局)局长沟通下,我也给局长沟通下……



  此时电话未挂断,刘林沛手机录下了法院冯涛与信访办王军主任的对话过程,冯涛给王军说:你找找善超(分管院长),问过崔磊,崔磊说,这个案子确是省高院指定的,这个钱咱应该给人家捂住,未捂住,咱把钱给人家放出去了,咱要统一口径:逐级汇报,肯定有个过程,具体怎么回事,不能给他说,稳住他,叫他先走,叫他听讯。




  图:法官没能“捂住”保全查封款,导致让被告王德春领取走了查封款,却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执行此案程序。

  本应该能“捂住”的保全查封款,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为什么有法不依、放纵“老赖”?为何把煮熟的鸭子放飞了呢?法官们为何敢于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带着种种疑问,11月22日记者一行奔赴槐荫区委宣传部一探究竟。记者表明来意,宣传部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记者。等了近一个多小时后,宣传部同志告知记者,此案正在审理之中,法院及执行法官不便接受采访。刘林沛闻听此事,说:“明明保全查封款是他们没有‘捂住’,槐荫区法院及法官却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已经给我出了终结执行裁定书,却给记者同志说正在审理中,这法官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他们是执法者,他们的法律信仰究竟去了哪里!”

  记者不解,既然是槐荫区法院保全的查封款,那么山东省高院又是如何把查封款移送给岱岳区人民法院的?槐荫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崔磊为什么不坚持底线与正义“捂住”这个查封款,难道执行法官崔磊没有将执行进度及查封冻结该债权的情况及时汇报给山东省高院或者通知岱岳区人民法院吗?执行法官们的职业道德究竟去了哪里?也许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恐怕槐荫区法院的法官们是没有这个勇气与胆量向自己的上级机关山东省高院提出来吧!无奈,只有眼睁睁地看着自家查封的财产让被执行人领取走。法院“捂”不住之后,只有对刘林沛采取“稳住”的处理方法,统一口径称:要逐级汇报,肯定有个过程。法院采取“忽悠”耍太极的方式,这便坑苦了执行人刘林沛,盼星星盼月亮,结果盼来了失望、愤怒与伤心。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法治的尊严也在于执行,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出庄严承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尽短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为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2018年4月16日,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明主持,全体在院院领导及执一庭、执行二庭负责人参加。会上,对最高院、省高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行了再传达、再学习。

  2018年6月15日下午,济南全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龙奥大厦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对全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传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出席会议。

  2018年4月19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爱云等陪同调研下到历城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时强调,要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作为考验党组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利民。


  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在调研讲话,强调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2018年11月15日至16日,山东省法院院长张甲天在菏泽调研时强调,要在凝神聚力抓好审判执行上有新作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办案质效,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据不完全估计,针对执行难问题,山东省高院、济南市等领导已组织召开多次会议,每次会议现场均铿锵激昂、震奋人心,领导们调研指导时的强调与承诺,让公众大受鼓舞!笔者希望济南市的人民公仆及法官们,不要把“承诺”仅仅停留在轰轰烈烈的各种会议及口头表态上,更要排除万难、付出实际行动,让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地生根。只有这样,才能给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做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勤务兵!
  采访即将结束,刘林沛说:“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崔磊严重违法,丧失公正公平的职业道德,没有‘捂住’我冻结查封的执行款,却在卷中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给我枉法裁定终结执行。法官的失职及不作为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我的合法债权更加难以实现,希望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明事实,给我作主,早日把已经查封放水的执行款追回来,让法律恢复应有的尊严。并依法追究执行法官崔磊不作为的责任,还我一个公道!”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明确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国家战略目标的今天,司法公正可以说是法治的生命线,不仅体现在法院判决中,更体现在判决执行上。倘若公正判决得不到执行,结果将是毫无公正可言。也就是说,判决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济南市槐荫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崔磊执法不作为,使本该公正的判决书大打折扣,成了一纸空文,不仅既损害了原告刘林沛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此案何时能得到公正的快速执行,我们拭目以待!
(转载与华夏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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